协会召开会长工作会的通知

栏目:公告通知 发布时间:2019-03-21

各会长单位:

协会定于2019年3月26日(星期二)下午14:00,于同圆设计集团二楼会议室召开会长工作会议,会议将主要研究讨论以下议题:

一、围绕“提供服务、反映诉求、规范行为”的职责,讨论协会的发展方向,对协会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。

二、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,增强服务能力,研究讨论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的议案。

请各会长单位务必准时出席。

 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

2019年3月20日

  

 

附件: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方案

为进一步加强协会自身建设,增强服务能力,更好的推动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,推广应用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设备,助力我市新旧动能转换。协会预备成立BIM专业委员会、传统建筑专业委员会、装配式建筑专业委员会、园林景观专业委员、市政与交通专业委员会、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,以推进协会工作的不断发展。

 一、专业委员会组织架构:

各专业委员会由管理委员会、专业委员会专家库、专业委员会会员组成。

(1)管理委员会:根据市协会的安排,确定各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、副主任委员、专业秘书等。

(2)专业委员会专家库:专家库的人员可从济南市建委评优专家库、招投标专家库中选出,或由政府部门的特聘专家、设计单位负责人、图审单位技术专家、技术开发企业技术人员、专业施工单位、产业化厂家技术负责人和大学科研院所相关专家等组成。

(3)专业委员会会员:由市协会会员单位自荐,原则上由会员单位的技术总监或技术总工担任。

二、专业委员会宗旨:

遵守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职业道德和行约行规,围绕提高我市勘察设计专业水平、促进各会员单位间的业务交流、在政府和会员单位之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、加强会员单位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开展各项活动,努力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反映诉求,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,推动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工作的良性发展。分会采取单位会员制。

三、专业委员会职能:

 (1)桥梁作用:第一,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沟通的桥梁,汇集并总结会员单位遇到的专业技术热点及难点问题,并以市协会名义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企业诉求;专委会邀请政府的相关领导解读宣贯建筑节能和产业化的政策,做好政策的下达和落实工作;第二,企业与客户的沟通桥梁,将客户的需求反馈到设计单位以及上下游的材料供应单位、施工单位。

(2)平台作用:第一,技术交流平台,定期汇总各会员单位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问题、政策执行问题,并以研讨会的形式展开交流和学习;第二、新技术、新材料、新工艺、新产品推广平台,对新出现的材料和工艺进行技术可行性分析(材料生产可行性、应用技术可行性、施工技术可行行),注重结合实践,加强安全评估、成本评估、易用性评估,以负责任的态度促进新材料、新工艺的推广和使用;第三,与其他专业委员会技术交流平台。


BIM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具备BIM研发能力、拥有BIM应用需求的市协会会员单位组成。

职能范围:

一、协调及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BIM技术的研究与应用。

二、促进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BIM标准体系研究与应用工作,根据授权推进BIM技术标准体系建设,并参与编制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内BIM技术应用及服务行业标准、指南。

三、开展勘察设计行业内BIM 人才培养。

四、建立并维护勘察设计行业内 BIM 技术应用交流平台。

五、组织开展市级BIM成果竞赛。

六、承担各级政府、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其他任务。

 

传统建筑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致力于弘扬、保护、传承、研究与创新我国传统建筑文化的会员单位组成。

职能范围:

一、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反馈传统建筑文化工作中问题和成果,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。

二、围绕传统建筑的规划、设计、材料、技术与施工等问题,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。

三、举办有关传统建筑方面的讲座、论坛和组织培训。

四、规范并制定传统建筑营造技术与修复工程中的施工准则,推广传统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先进经验,表彰、宣传传统建筑文化优秀工程项目、优秀企业与优秀企业家。

五、组织对考察,举办专业展览会,与国内同业积极开展交流与合作,不断学习业内先进经验。

六、完成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。

 

装配式建筑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从事装配式建筑设计相关业务的会员单位组成。

一、了解、掌握和研究装配式建筑相关科技发展动态,及时向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。

二、参与研究和制订装配式建筑技术政策、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。

三、承担装配式建筑领域重大项目技术引进、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评估,提出评估意见。

四、承担装配式建筑设计、新技术和新工艺论证、部品认定、住宅性能认定。

五、参与省、市装配式建筑设计,生产、施工和使用维护等标准规范体系及配套的标准图集、工法、手册、指南等编制工作。

六、承办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各项工作。 

  

市政与交通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具有市政、公路、道桥设计资质的驻济设计单位组成。

职能范围:

一、深入开展行业调查研究,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、会员诉求,提出行业发展和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协助政府主管部门拟定行业发展规划。

二、参与制定修订市政行业各类标准和法规,并组织贯彻实施。

三、组织本行业技术、管理人员和职工岗位的培训,提高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。

四、组织行业内部企业间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合作,协调行业内部和行业间的经营开发、技术合作,总结交流行业改革和管理经验。

五、组织开展行检、行评,评选行业先进,树立榜样企业、样板工程,推动行业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。

六、承办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各项工作。

  

工程勘察与岩土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具有岩土勘察资质的驻济勘察单位组成。

职能范围:

一、积极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,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
二、组织开展技术交流与学术讨论,并推广先进理论和技术。

三、接受委托组织对工程勘察质量纠纷提供仲裁意见。

四、参与制定、修订行业标准、规范和发展规划。

五、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。

六、承办省、市有关部门交办的工作。

 

园林景观专业委员会

济南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所属,由具有园林设计资质的驻济设计单位自愿组成。

职能范围:

一、开展行业基本情况的调查研究,向政府主管部门及时反映园林景观设计行业、会员的愿望和诉求,搜集研究国内外行业基础资料,为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提供依据。

二、对会员单位的体制机制、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方式等方面问题开展调查研究,为政府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,为会员单位健康发展提供服务。

三、参与制定、修订省、市园林景观设计行业标准、规范和发展规划,完善园林景观设计行业的管理,促进改革发展。

四、总结交流和推广园林景观设计单位的体制改革、技术进步、质量管理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先进经验,开展人才培训,推动并协助会员单位提高信息化建设和技术装备水平。

五、有计划地开展协会内外学术交流活动。

六、承办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委托的其它各项工作。